LOMA 311這一課程函蓋了適合全球金融保險服務公司使用的基本法律及原理。
- 充分理解美國的法律體系和監管環境,瞭解人壽保險公司和金融服務公司在監管環境中的運作。
- 區分各類法律體系、法律的四個主要來源、理解通用的法律條款,例如:訴訟、侵權、調解、民事、刑事、詐騙、法律行為、衡平法補救、反壟斷、證券等。
- 認識美國聯邦和州法律通常強制的雇傭標準、非歧視要求、必須提供的福利,以及聯邦政府監管保險業的作用。
- 描述代理關係,識別壽險業務員代表保險公司從事活動的類型、其代理的職權範圍、可能承擔的責任、以及代理關係如何終止。
- 瞭解與年金合同、共同基金、金融證券等金融服務產品相關的法律問題,瞭解聯邦證券法就上述產品及其發行人設置的監管要求類型。
- 描述保單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保單給付和保單特徵, 包括:保單複效、保單貸款、不喪失選擇權、保單給付選擇權、保單退保;以及保單各方可以採取的各種法律行為。
- 界定符合團體人壽保險合同要求的團體種類,描述團體人壽保險合同的形成,以及州和聯邦監管對團體人壽保險合同的要求,解釋團體被保險人的權利。
- 識別有資格作為證券的金融產品,描述聯邦證券法對證券、對發行和出售證券的個人和公司的監管要求。
- 描述州、聯邦和國際隱私法為保護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對金融機構的監管要求。
- 描述保險公司面對有爭議的索賠人、共同死亡的災難、短期生存狀況如何確定適當的受款人;以及保險公司如何處理除外責任條款、被保險人失蹤、受益人違法、和意外死亡的情形。
- 本學會只提供英語或正體漢語課程。
- 學生需要在報讀後 6 個月內完成課程。
- 參考修讀時間: 30小時
本課程為以下專業資格的一部份: